协同创新中心组织机构与职责
激光协创中心将采用以下组织机构形式运行:理事会-技术专家委员会/协同中心主任/产业专家委员会-研究部-团队。具体职责及人员安排情况如下图所示:
理事会
理事会由协同创新高校、研究所及企业共同组成。
职责:
• 中心机制体制改革的协同推动、政策支持、指导督促;
• 组织机构的设立和变革
• 提名并聘任中心主任
• 审批中心发展战略规划
• 促进资源集成,创造发展环境
• 审核中心年度工作报告
激光协创中心主任
主任任期4年,由理事会聘任。江苏师范大学沈德元教授为第一届中心主任。
中心主任职责:
• 全面负责中心的发展规划、人员聘任与运行管理等工作;
• 规划中心及各研究部研究方向及规模、支撑部门设置及人员配置,公开招聘和任免团队负责人;
• 提出改革试点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方案,每年向理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 依据章程制定中心内部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组织对相关人员的评估与考核。
技术专家委员会与产业专家委员会
激光协创中心独立设置技术专家委员会和产业专家委员会。徐至展院士和范滇元院士分别担任技术专家委员会和产业专家委员会主任。
技术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对中心研究方向、研究重点进行科学评估,并提出咨询意见;
• 对拟进入中心的机构和团队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推荐意见;
• 对创新中心的创新业绩进行科学综合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 指导人才培养,负责中心设立的各类主要学术奖项的评选;
• 为中心提供学术咨询和建议,推动国内外合作。
产业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总结和评价激光协创中心中试与产业部的工作,提出评估意见;
• 研究和分析对地方政府、企业进行知识传递、产业咨询、技术转让等问题;
• 探讨激光产业发展计划的主要内容和方向,提出评估意见;
• 定期向中心理事会呈交工作报告和有关建议。
研究部
根据激光协创中心发展需要,共设立4个研究部,具体如下:
研究部部长职责:
• 负责本研究部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 组织研究、制定并落实本研究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 组织本研究部成员高校及专业院所联合申请重大专项任务,开展学术交流;
• 研究部部长每年向中心主任提交工作报告,中心在其聘期中期和结束前对其进行整体评估和考核,并依据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更换人选。
研究团队
集中国内相关研究方向和学科的优势力量,设立了第一批共18个团队。根据今后研究的实际情况,将淘汰并增选部分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