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EI 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组织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人:江苏省先进激光技术与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15-01-04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科研总体目标

第一条 中心总体发展目标。全面提升我国尖端激光技术研发与应用能力,在5-10年的时间内,将中心建设成为全国激光技术的研发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

第二条 近期 (2013-2017 年) 聚焦尖端激光技术研发和中试平台建设,面向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激光产业化应用研究。

第二章 科研组织模式

第三条 形成中心、 研究部、 创新团队三个层次的立体科研组织体系,统一制定中心战略规划,统筹部署科研任务。

第四条 中心是科研任务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和协调管理机构,研究部是科研任务的核心组织机构,团队是科研任务实施的基本组成单元。通过中试与产业发展部实现科研成果与技术研发向应用转化。

第五条 由国内外激光技术领域专家和企业精英组成专家委员会,为中心的科研规划、团队建设与高端人才引进、团队考核与遴选提供咨询服务。

第六条 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理事会负责决策中心发展方向、重大计划安排以及其他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负责与高校、专业院所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并对中心各参与单位间的协作提出顶层设计。

第三章 科研任务的运行管理

第七条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完善科学、民主、高效管理的运行机制。
         (一)完善战略规划机制,不断提升中心技术研究的实用性和前瞻性。

    (二)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吸纳科学家群体的战略智慧,提高民主决策能力。
         (三)完善人员评价考核管理机制,健全符合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研究特点和规律的科学评价体系,盘活资源,释放活力。

第八条 充分发挥理事会的民主决策和协调职能、专家委员会的前瞻指导和战略建议, 中心的统一规划和布局、 研究部的统一组织和统筹安排。在战略引导上,侧重满足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支持影响激光技术长远发展的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团队。

第九条 把握好人才发现、培养、资助与评价等重要环节,系统优化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创新环境,激发创新人才的创造激情和活力。改变单纯以论文、获奖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形成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注重原始创新和解决区域重大需求的实效,坚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鼓励竞争,动态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有效促进、研究和产业应用的结合。

第十条 建立学术为先的管理运行机制。管理以学术为先,行政以服务至上。中心作为大学内部跨学科的实体机构,以“特区”形式独立,自主运行,享有人员聘用与考评、学生招生与培养、经费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充分自主权。

第十一条 建立并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和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机制。充分利用、盘活现有资源,集中优质资源进行重点支持,发挥优势和特色学科的汇聚作用,构建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基础条件。充分发挥协同创新的人才、学科和资源优势,在协同创新中不断发现和解决产业行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和共性问题,形成可持续发展、充满活力和各具特色的科研组织机制。

第十二条 协同创新中心将逐步健全国际交流合作制度。中心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模式,积极吸引国际创新力量和资源,集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参与协同创新,定期与国外交流。

第十三条 中心是激光技术领域各创新要素的集合,需要统筹协调,达到最佳效果。突破地区、学校、行业壁垒和机制体制障碍,以区域重大需求为导向,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的活力,大力推进协同体成员之间的深度合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心负责解释。

热门文章 Popular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