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激光技术与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中心资源整合情况
发布人:江苏省先进激光技术与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15-01-09 浏览次数:

一、协同中心资源整合情况

中心整合了各协同单位的基地、平台以及人才、设备、成果、信息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中心确立了理事会、中心机构、研究部、创新团队,并拟定了中心章程。在专家委员会指导下,针对专项发展现状,中心确立了未来4年的核心任务。中心各项机制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中心制定并落实了《ALT&EI协同创新中心资源整合与开发共享管理办法》,各协同单位签订了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协议,中心实行设备、信息、成果、人才等资源共享。

•中心建立了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中心各协同单位重大仪器设备、科技平台、信息资源、技术成果、现有人才实行数据库管理,各成员单位实时可查,中心资源实行共享。

• 中心汇聚了4名院士以及30余杰青/江苏省双创人才/江苏省特聘教授的高层次人才,组成了18个研究团队队伍;中心汇聚了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一批省部级的人才培养基地;中心还拥有2个省部级创新团队。

二、牵头单位支持情况

江苏师范大学作为ALT&EI协同中心的牵头单位,已经并承诺继续在中心建设的过程中给予资金、政策等全方位的支持,突破机制体制的制约,使ALT&EI协同中心更好更快的发展成果国际一流的研发基地,并实现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江苏师范大学给予大力支持,成立江苏师范大学激光协创中心,从学校经费中划拨100万元作为中心的培育基金,用于完善现有的机制体制,打造理论和实验平台,引进和汇聚国际上的一流人才。

•江苏师范大学在2012年7月修建了4000平米的先进光学功能材料与激光技术实验室,并承诺未来5年内总投入6000万元用于学科的发展。

•江苏师范大学全力保障激光协创中心的人才梯队建设,在实施“153”人才工程的过程中对中心较大程度的倾斜。

•江苏师范大学专门成立了由校长为首的“2011”计划领导小组,下设2011工作组,包括研究生院、财务处、人事处等多个学校部门,经过专题研究讨论,最后形成和落实了激光协创中心的八项管理制度改革方法:《ALT&EI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人才聘用和管理办法》、《ALT&EI协同创新中心人才评价和考核激励管理办法》、《ALT&EI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办法》、《ALT&EI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组织实施管理办法》、《ALT&EI协同创新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办法》、《ALT&EI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ALT&EI协同创新中心经费管理办法》、《ALT&EI协同创新中心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在人才聘用、考核、学生培养等方面给予中心完全的自主权。

三、协同单位支持情况

协同单位上海交大、国防科技大学、上海光机所等院所以及苏州安洁、苏州德龙等企业对激光协创中心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各单位已经具函同意派出一流的激光领域专家参加和组建ALT&EI协同中心,同意将各单位重要的科研资源和教育资源用于协同中心的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并在知识产权成果等方面的权益做出了全面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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