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决策参考2014年第12期(总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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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提要2004年,教育部党组本着“一省一所”原则,决定与中西部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自治区、兵团)共建一所地方高校。迄今为止,省部共建高校已达40所。我校于2014年9月成为省部共建高校,为我校转型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全面了解在我校之前省部共建高校的情况及相关经验,对于进一步推动我校共建工作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目前,省部共建工作及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搭建起管理、研究、交流平台“教育部省部共建工作研究中心”;教育部有关部门协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共建高校发展规划进行咨询论证;教育部通过划拨专项经费、组织培训、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支持省部共建高校发展。 本期《决策参考》通过盘查对比所有共建高校的所处地区、结构类型、排行情况,对其发展状况、发展趋势和我校在共建高校中的地位作出分析判断,并在参考借鉴各高校承担省部共建工作的办事机构设置及其工作内容基础上,对推动我校省部共建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加强与省政府、教育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二是尽快融入省部共建高校联盟;三是立足有为获得政府、社会与市场的认可;四是积极推动理事会建立;五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省部共建工作。 本期《决策参考》还提供了17份关于省部共建工作开展以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以及部分共建学校做法等材料供大家参考。 本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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